私隐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下称「政府」)致力确保所有通过「智慧政府创新实验室」入门网站(下称「本网站」)递交的个人资料,均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有关条文处理。

政府会记录用户浏览本网站的次数,但不会收集他们的个人识别资料。网站伺服器会记录你的到访资料,包括你的IP地址(及域名)、浏览器类别及配置、语言设定、地理位置、操作系统、早前浏览的网站,以及浏览时间/期间及网页(网站伺服器访客记录)。收集这些一般资料只是用作编制统计报告及调查电脑系统问题,以助政府改善本网站的服务。政府不会并无意使用到访人士的资料作辨识个别身分的用途。

政府亦会使用小型文字档案(cookies)提升网站用户的体验。当用户使用电脑浏览一个网站时,小型文字档案会建立于电脑内,这种档案通常包含匿名而独有的识别符,用以辨识个别电脑,但不能用以收集任何个人资料,换言之,不具备辨识网站个别用户的功能。

你可选择接受或拒绝储存小型文字档案。如你拒绝储存小型文字档案,则可能无法充分利用本网站的所有功能。

政府可能会于不同时间邀请你通过本网站以自愿性质提供个人资料作不同用途。此等个人资料可能包括姓名、电话号码、邮寄地址或电邮地址。政府邀请你提供资料时,会注明收集资料的目的和预定用途,并会告知你可如何要求查阅或更正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除非法律许可或有所规定,政府及获授权者不会在未事先得到你的同意下向第三者披露你的个人资料。

本网站按照保密插口层规约为网络传输的资料加密,以确保个人资料得到保护。政府会将你于本网站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只有获授权人士才可查阅。

本网站的搜寻服务是由一个政府委聘的独立承办商提供。据该独立承办商表示,他们于本网站提供搜寻结果时,不会收集个人识别资料,但会将通过搜寻服务所得的不记名资料交予政府,作政府网站流量分析之用。政府不会将从任何上述搜寻活动收集所得的资料,与任何可能由政府管有的个人资料配对。

本网站由本地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开发及维护。所有服务供应商均受合约约束,须将接触到的任何资料保密,以免资料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被查阅、使用及保留。

此中文私隐政策为英文版本译本,如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